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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信元律师 冯信元律师是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攻方向:侵权、经济纠纷、劳动合同、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自执业以来,办理大量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有效的诉讼实战经验;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以符合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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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冯信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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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及根据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中国刑法对此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参考了国外立法例,同时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又具有我国自己的特点。其规定根据是:

(1)未满14周岁的人,由于身心发育未成熟,他们幼稚无知,还不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因而,对他们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是非善恶的能力,但年纪尚轻,智力发展尚不完全,缺乏社会知识和法制观念,因此,对他们的危害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只对某些严重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智力、体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已经具有辨别是非善恶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所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善恶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尚未成年,容易接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同时,由于他们可塑性大,易于接受改造。因而,对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49条还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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